河南省教育厅于下达的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里面明确指出: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2014年开学不久贝福爱特向小朋友收取180元的书本材料费,开收据是材料费,l请问是否合法?收费依据?
另,该幼儿园通知将在下午放学后开设兴趣班,开班后的报名费用是每人800元单科,请问是否合法?收费依据?
(幼儿园老师通知的:为培养孩子多方面兴趣爱好,我园特聘请专业教师开设延时班。主要课程为美术、舞蹈、艺术口才(新老师)。将于下周免费试听,请感兴趣的家长到班主任处报名,每名孩子最多报两门试听。放学后一个小时,5点30到6点30,开班后的报名费用是每人800元单科,一学期4个月,每周两节课。)
此信息来自: 金水区教体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