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各级领导为嵩玉花园业主所做的努力,使我们看到了希望,但随着对开发商和相关政策的了解,我发现了嵩玉花园存在的更多问题,现将归纳汇总如下,请相关职能部门为我们业主主持公道。 一、到今天为止,开发商从来没有停止向业主收取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经今天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1、供水:购房合同约定供水为市区自来水和地下水,可今天向自来水公司咨询嵩玉花园并没有接入市区自来水。2、供电:该小区供电为施工临时电源,由一台800KVA的变压器供13栋楼1060户和36部电梯用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供热:今天咨询售楼部供热开口费是否收费,她们回答冬天使用时再说。4、供气:截止今天开发商还在收开口费,室内燃气表和阀门都没有安装。5、有线电视:经询问有线电视台,嵩玉花园开发商并没有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如需安装要用户再掏安装费。同时,室内有线电视线路和网线都没安装。6、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没有投入使用,消防箱内设施缺失、消防管道无水;消防手报开关没有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7、小区绿化:该小区绿化很不到位,到处裸露着黄土。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业主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对嵩玉花园进行统一验收,出具相关验收证明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由以上单位对小区实行一户一表收费到户,严禁物业收取电费、水费、燃气费、暖气费以及相关费用。特别是供水、供气、供电和供热。并在交房时以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与业主签订一户一表收费合同。如达不到标准,我们全体业主将拒绝收房,从2月28日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起到业主收房,由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请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法规主持公道。 二、河南东方宇亿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景东方,董事长牛宪运),涉嫌偷税漏税,我们大家贷款购买嵩玉花园的商品房后,早在2013年九、十月份贷款都已到账,但开发商至今未开具贷款部分金额的发票,只开了首付款发票。同时,部分付全款的业主也没有开具发票,我们业主多次找开发商要发票,其每次都以种种理由拒开,说等到办房产证时再开,这分明是偷税行为,请相关部门查证。 三、嵩玉花园小区前期由郑州市源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根据嵩玉花园预售许可证上公示内容,该公司物业服务等级为三级,根据郑价公〔2004〕2号《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收费为:基准价高层住宅 0.73(元/平方米.月),多层、高层住宅以基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符合下列条件,可收取不超过0.05元/月.平方米的电子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费。(1)楼宇对讲或门禁系统(2)周边红外线报警系统(3)小区内监控系统(4)消防监控系统(5)中控室运行维护系统(6)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运行记录,并按期限保管。都按最高算0.73+(0.73×20%)+0.05=0.926元/平方米.月,而物业现在收取1.15元/平方米.月。同时,郑州市普通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车辆类别 | 内容 | 收费标准(元/辆.月) | 备注 | 机动车 | 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费 | 120--160 | 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按《办法》第十九条执行 | 其他车辆 | 摩托车停放 | 20 | 提供封闭停车场,24小时专人值守,管理制度严密、规范 | 电动自行车停放 | 8 | 自行车停放 | 5 |
而嵩玉花园收费标准为 data/attachment/forum/201403/06/013916sxbbwahh14bw4kvk.jpg.thumb.jpg
如以上价格为物价部门核准的,请物价部门拿出相关依据,如不是请查除。 我们业主买个房,搞得像打仗一样,还得熟读各种法律法规,我们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开发商能合规合法收取相关费用,按程序给我们交房,难道这些不是你们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做的吗!!!正是相关部门的尸位素餐才造成我们业主这么被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