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坚持依靠群众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意见》即日起开始实施。 今后,郑州市的社区工作者报酬将随着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而增长,如社区居委会委员每月报酬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80%。 按照《意见》,郑州市将建立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标准,参照人社部门每两年公布一次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社区居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每月报酬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20%;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每月报酬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00%;社区居委会委员(党支部委员)每月报酬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80%。 郑州市2013年元月份最低工资标准已由每月1080元上调至1240元,但中原区社区委员工资至到2014年还是执行的2013年以前的1080元标准。进入2014年,中原区已有办事处先后按照新工资标准发放社区委员工资,但是2013年的呢?这些本应该上调的金额都又到哪里去了呢?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工作量的大小领导们也是看在眼里的,但是只让马儿跑,不让马吃草,政府制订的工资标准为什么就缺少监督呢?肯请领导答复。不要再问具体问到哪个办事处哪个社区了,办事处一位主任曾这样说过:‘想干干,不想干他手里握着很多条子,有很多人想干。’这不是明着威胁嘛!我们也没想着多拿什么钱,只是要求政府应该给我们的吧,这应该不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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