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43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城市嘉苑水费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14 15:01: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是巩义市城市嘉苑的业主,按正常的程序,自来水公司负责统一抄表,业主自行到自来水公司交费,正常收费标准为每吨1.95元,现在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将水费交到物业,每吨3.4元,请有关部门过问解决。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3-17 08:24:34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已转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4-3-20 08:36:04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网友您好:
  我市供水价格的管理权限在省发改委,按照省发改委(豫发改价管[2013]1172号)批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12m3及以下部分)综合水价为2.5元/m3。其中:基本水价1.6元/m3;公用事业附加费0.1元/m3;水资源费0.15元/m3;污水处理费0.65元/m3。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13m3-20m3部分)综合水价为3.3元/m3。其中:基本水价2.4元/m3;公用事业附加费0.1元/m3;水资源费0.15元/m3;污水处理费0.65元/m3。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超过20m3部分)综合水价为4.1元/m3。其中:基本水价3.2元/m3;公用事业附加费0.1元/m3;水资源费0.15元/m3;污水处理费0.65元/m3。
  您反映的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已派工作人员展开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后,将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感谢您对我市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回复
                             
                                  巩义市物价局
                                2014年3月19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3 12:5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