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郑州市中原区户口,我是在2009年在中原区(友爱路与百花路)社保办理的,以自由职业者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在社区办理的居民医保,2010年转入郑州市社保(原棉纺路旧址)办理,以自由职业者个人交纳养老保险,后医保也由居民医保转成个人交纳职工医保,至今一直是自己在交纳。我在2009年中原区和2010年转入郑州市社保时,使用的证件除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外,用的是我的自考本科证书及复印件办理的,每年交纳60元档案费。当时办理人员也没有询问我自考本科之前的档案问题,自考本科之前我是河北某市师专毕业,现档案在某市的一个矿区人才市场(县级别的人才市场)托管,我是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档案可以迁过来,由咱市社保接收?和办理养老保险时的档案合并?如果可能的话,需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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