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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顶御鑫城非法占用公共用地改为收费停车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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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27 15:13: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8550小时:0分钟

其他人同样事件的帖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19652&extra=page%3D1&page=1

这个事情很久就有人反映过但是一直未解决,在业主被不明人员喷漆报复后,还是没有引起任何有关部门的重视,在3月6号其他业主反应事件后,我对于房管局的解答很不解,其根本问题不在是否经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和北林路街道办事处批准,而是在审批之初就是有问题的,因为本身占用的就是小区的公共用地。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另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物业服务公司要想将绿地改建成为停车场,要经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能实施。现在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就非法取得收费许可,我不知道这些职权部门的权力就有这么大么,可以视《物权法》无物,现在相同的事情多次向房管局进行投诉竟然被草草了事,是不是非要业主们把事情闹大了才会真正的有人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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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3-27 17:29: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向金水区北林路社区了解,该停车场属于山顶地产购买,停车场位于小区规划红线以外,不属于小区公共部分,停车场有郑州市停车管理中心颁发的证件,手续齐全。关于停车费高的问题,目前该社区正在与山顶地产、物业协调解决方案。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向北林路社区咨询了解情况。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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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且听风吟..  在2014-3-31 10:19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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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3-31 10:19:24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4-3-27 17: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经向金水区北林路社区了解,该停车场属于山顶地产购买,停车场位于小区规划红线以外,不 ...

根据规划局查询规划图,该广场位于道路红线内,也就是小区的公共用地,所以我不知道房管部门只从金水区北林路社区了解情况是否是符合办理流程,还是只你们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没有更加合理的答复,我会将你们的答复和本次事件反映给能解决问题的领导或是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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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1 09:20:01 |只看该作者
纯荒言,小区建设之前的规划图上显示的是什么,敢向社会公开么,当初规划的是公共广场还是,高价收费停车场。小区的房价构成里面包涵不包涵此片区域,业主购房是区分了吗?不要在骗人了。都是看着小区业主停车多了,是块肉,想挖一下,办事处当然也可以分一杯了。要知道人民、业为才是这里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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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4-2 16:04:09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推给办事处,办事出推给房管局,查查吧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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