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南阳路219号毛纺厂的业主,在我们小区东门有一个违建的铁皮房,上个月我已经反映过这个情况,贵部门非常有效的采取了措施,现场勘查,并下达了违建拆除通知书,为此觉得咱们“新通桥”办的真心的好,能够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是社会正能量的的真正体现,可是到贵处下达拆除违建通知书已经一个月了,那个铁皮房仍然存在,虽然通知上说是自行拆除,但是现在这个社会的和谐不是靠道德和自觉就能维护的,既然已经违法了,就请相关部分督促其拆除,现在都一个月了,完全可以列入强拆的范围了,毕竟已经给了他们自行拆除的时间了,希望有关领导现场督促拆除,惩不正之风,扬社会和谐之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