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管局:
在网上公布的《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郑政文(2005)年94号通知中提到的:
第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使用联机备案专网提供的示范文本。联机备案的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就可销售的房屋协商拟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通过联机备案专网在线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自行设置密码,网上提交合同后,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联机备案专网打印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管理系统自动备案;
(四)楼盘表标识公示,即管理系统的商品房楼盘表内同时标明该商品房已销售。
其中对联机备案程序有没有更详细的执行细则?作为买受人怎样自行设置密码,网上提交合同?作为开发商怎样通过管理系统打印买卖合同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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