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女方)户口落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目前已怀孕。我本人是北京户口。我们目前准备办准生证,需要外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开具婚育证明。
问题一: 现向丰产路街道办和黄河社区咨询,可由女方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后,居委会和街道据此出证明。女方单位准备开具证明后 ,街道办要求单位盖计生的章。据了解,绝大部分单位都不会有计生的章。丰产路街道办提出,如果单位没有计生章的话,要找居住地所在居委会盖章。为什么盖单位章的婚育证明不行?
问题二:北京所在地居委会说这个都是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开。如果北京的居委会能盖计生的章开婚育证明,那还需户口所在地计生委开婚育证明干嘛?
北京这边需要马上办准生证,才能在医院生产。希望提供帮助。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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