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管局5月6日的回复我们已收到
实事求是好:
一,燕凤小区10,11号楼住改商“违法示范户”的长期顶风存在,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败坏了国家法律和政权的尊严
1,该小区10,11号住宅楼一楼共计10户业主,对12套住房违法“挖门改窗”,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住改商”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已经为小区管委会,未来路办事处,名门世家社区和房管部门取证认定,成为不争的客观存在。
2,该两栋住宅楼涉及“违法租赁”和楼体安全问题。该楼原设计南墙体为支撑体,但现在每楼一层的南楼体被挖出了24个门面 ,这必然破坏楼体承重,造成安全隐患。
二,政府部门的形式主义,敷衍塞责踢皮球的作秀执法,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使得正义和公正丢失,政府部门脸面蒙羞
1, “邪恶象弹簧,你弱他就强”,面对政府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违法业主至今无动于衷,依然我行我素,照常经营 ----------- 这是对政府公权的公然挑战,使得政府部门脸面蒙羞,-------“整改通知书”成为了他们握在手中的笑料! 。
2,既然区房管局1月20日就已经将案情上报市房管局,市房管局理应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五章的处罚规定,没收其全部租赁所得,并可依法对其处以租赁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若政府部门真的认真执法,不搞形式主义,我们就不信违法歪风刹不住。但至今一百多天过去,市房管局至今无动于衷,未对违法者依法处罚,客观上助长了违法行为。
是否真如区房管局所说,在1月20日将该小区两栋楼的违法事实上报了市房管局,还是借故找理由和托词,业主代表们对此提出疑问 ,他们认为区房管局本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而不是在时隔4个多月后 -----------!!!
面对该小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两栋楼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违法租赁”的“住改商”违法事件,如果听任违法者的摆布,不对其依法处罚,而是“摆花架”子,走过场,则国家法律的尊严在哪里,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后面又会有多少“违法者”照葫芦画瓢、前赴后继“的住改商,又会为社会埋下多少安全隐患。
在我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大环境下,拯需政府部门以“民心 民声为镜 办好民需民盼”之事。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违法住改商者的违法行为继续存在和持续,危害社会,挑战国家法律和政权权威!国家法律和政权的尊严必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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