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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物价局!!(下派单位:中牟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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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23 14:29: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中牟县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7-3-21 09:28

新县城“盛世通达”的金坛物业没有收费许可证却一直在收费?请问物价局:这样的收费我们业主可以拒绝交吗?如果已经交了怎么处理?另外如果不交物业费的话物业就直接停业主的水电,请问法律允许他们这个权利吗?如果继续有停业主水电这样事情发生,我们业主要怎么办??到哪里反应?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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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25 09:24:04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派人立案调查,结果我们将会及时反馈到网络上给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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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23 14:08:10 |只看该作者
已转中牟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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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26 15:32:41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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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26 23:26: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希望发改委尽快给我们盛世通达业主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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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1-1 09:44: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金坛物业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的问题,接到批件后,我科立即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调查,该物业公司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我科已责令该公司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对其违价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二项:“普通住宅(指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如果盛世通达小区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网友反映的其他问题请到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中牟县房管局反映。
    中牟县物价检查举报电话62159509。感谢您对我们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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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1-7 00:05: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们盛世通达小区声明,一物业公司没有跟业主委员会签任何收费协议,二我们的购房合同也没有签定收费规定,物业公司在没有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一直在非法收费长达三四年,希望物价检查部门马上查处,退回物业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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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1-3 09:20: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委已经立案检查,该公司拒绝接受我委物价部门的检查,对其拒绝接受检查的情况,我委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其下达了相应的法律文书,我委在2013年11月27日对河南金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牟价检处【2013】3024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郑州市物价局或中牟县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案件正在处理当中,感谢网友对我们物价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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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5-9 09:31:52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中牟县盛世通达小区是由通达纵横置业公司开发的,通过招投标选聘郑州市金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

盛世通达小区业主多次反映该物业公司态度恶劣以及存在的问题。我局通过多次调查,证实业主反映的问题属实。我局已多次督促郑州市金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但该物业公司拒不整改。我局已指导该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多次督促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一直未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同时我局也已将郑州市金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上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并建议市局不予通过郑州市金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度动态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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