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惠济区教体局高度重视网友反映的问题,立即安排人员到幼儿园调查落实,现把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文件第四条精神,幼儿园可以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费用。
惠济区实验幼儿园园服征订工作中,一是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确定了款式和价钱,本着自愿的原则订购,决不强求;二是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向各位家长征求订购的意见;三是由家长代表收费,统一到家长委员会的组长处,由组长和供应厂家直接交付款。
2、关于公示收费许可证的问题,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许可证一直在园内进行公示,且在每学期开始收托幼费用时,幼儿园会把每学期的收费明细都会在各班门口进行公示。
综上所述,惠济区实验幼儿园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主管领导:赵新友,职务:惠济区教体局纪委书记,联系方式:63639711;
联系人:武明远,职务:惠济区教体局办公室副主任,联系方式:63639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