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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登封市卫生局相关科室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位于南环路西段的登封市第一高级中学办公楼内悬挂有卫生室标牌;2、室内有中西药品40种,有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3、负责人陈义霞不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书。
登封市卫生局已对该医务室下达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意见书,现场先行证据保存药品及医疗器械。于2014年3月27日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立案,于2014年6月9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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