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新军转干部及引进的高技术人才除外);(2)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同意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进行担保;(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数额较大的其它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5)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为一手商品房(非二手房);(6)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7)商业贷款还款满一年以上,原商业贷款近24期还款记录违约连续不超过两期或累计不超过四期。
申请转按揭的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目前仅限于承办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的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由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有关贷款手续由发放原商业银行贷款的同一家贷款银行办理。(注:受托银行有:中国银行建设路支行、建设银行百花路支行、工商银行行政区支行、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浦发银行百花路支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紫金山支行、中信银行文化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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