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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玉花园存在这么多问题,难道不能一次解决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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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6 12:26: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登封市

处理时间

2014-3-6 14:24

小区名称:河南省登封市东方富田嵩玉花园小区
开发单位:河南东方宇亿置业有限公司
开发商董事长:牛宪运

1、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有线电视等相关建设费用,相关职能部门要给明确答复承诺不收。不能说今天不收燃气费明天又收供热费安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全体业主才能收房,由此产生逾期交房,由开发商按合同要求予以赔赏。

3、依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交房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与业主签订一户一表收费合同。如达不到标准,我们全体业主将拒绝收房。

4、及时给我们开据已付房款发票。

5、嵩玉花园小区物业,郑州市源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收取物业费,请物价部门出具该物业收费核定依据,物业未按“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要求预收超过3个月的物业费。请相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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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封市房管中心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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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3-6 14:24:2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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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3-6 14:31:50 |只看该作者
应该好好查查,还群众一个公道,为买一套房子,嵩玉小区的近千名业主现在还要学习相关文件,郁闷,难道业主买房子前都要熟悉有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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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3-6 14:33:38 |只看该作者
登封市 发表于 2014-3-6 14: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派到  登封市房管中心

房管局对开发商来说是最具权势的单位,希望拿出力度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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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6 20:37:59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房管局只要别是拿了开发商的好处不作为就行,好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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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6-2 17:41:23 |只看该作者
业主您好:
   本着心系登封,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我公司(河南东方宇亿置业有限公司,下同)开发建设的登封东方富田项目(即世纪城)采取了单位订购定向建设的模式,本意是让各单位职工得到实惠,同时解决部分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经过友好协商,我公司于2012年8月份起先后与各单位签订了《团购协议》,《团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小区已全面交房,就近期部分业主提出的关于我公司登封东方富田项目的一些异议,在接到房管部门相关通知后,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答复如下:
一、据统计,本小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客户约在1200户左右,客户较多,工作量大,我公司一直在加班加点分批进行办理,目前一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客户已经办理完毕,不存在部分人提出的我项目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后续未办理完毕的客户,我公司将继续加大力度在第一时间为大家积极办理。此外,我公司在项目开发建设的过程中使用开发贷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违规操作行为。
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规划要求,设备平台不计入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学,设备平台只是一个空旷的立体结构,不存在任何超出规划的问题。设备平台部分住户在后期使用时需要二次加工及建设才可以满足使用条件,我公司本着业主后期的使用安全问题考虑,经与各团购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后统一进行了改造,并且在计算成本的时候,只收取了相关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未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三、2012年与各单位签订的《团购协议》(协议内容在我公司登封销售部现场有公示)中约定:团购房屋的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互联网、天然气、热力等配套设施的工程建设费用及开通、开口的相关费用均由用户交纳(《团购协议》第八项第二款第二条),在此基础上,双方确定的团购房屋均价为3100元/平方米(远低于市场价),此价格中并未包含上述配套费用成本。
之后,2013年1月14日登封市物价局和登封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登价字【2013】5号文件,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基础设施配套等相关费用一律计入建设开发成本中,不得另行收取(国家要求不得另行收取,并不是不能收取,而是必须核算入房价成本之中),本着《团购协议》约定及政府部门要求,在告知各团购单位后,我公司将配套部分相关费用重新核算后计入开发成本之中,同时根据各房屋面积不同相应提高了团购价格,在核增成本过程中,我方严格按照各相关部门收费标准及房地产价格构成原则进行了综合核算,没有多收任何费用,只是保证了我方利益按照合同约定不受侵害。
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及对业主、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我方不会多收客户任何费用,但也不会承担本不应我方承担的任何成本。欢迎政府相关领导及各团购单位来我方进行审核,并进行监督!同时,针对部分不执行团购协议约定并多次滋事的职工,我方也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方利益的权利。
注:团购剩余房源我公司已按市场价对外进行销售,销售过程中一直按照商品房“一价清”制度的要求,未收取任何配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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