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469|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栗志青大骗子,还我血汗钱钱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17 11:33: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公安局

工作时间

19593小时:28分钟

一、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郑州鸿盛马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段11号富凯大厦6615)执照号:410*******21914  法人:栗志青

和他们有过联系的方式: 行业股票交流群(QQ群号:167151610)群主杨帆QQ号:672810081,分析师李QQ号:571712018,分析师张QQ号:294378726,客服电话:18*******51,18*******52。分析师(张)加我飞信好友的电话13*******12,

登记机关: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水分局

邮政编码:  450000

私人账户(财务总监)户名:栗志青

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市东风路支行

账号:6222 6006 20026 473549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推荐股票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股票软件光盘也是非法出版物,上面没有任何公司的地址电话等信息,也没有正规光盘出版所需的条形码,允许发行的标志等信息。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郑州鸿盛马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人员联系不上,手机关机,QQ不在线,飞信也不发了。

三、基本过程:

1、有个QQ名叫杨帆的人多次通过QQ等方式多次向我虚假宣传,捏造事实, 以该公司能为股民推荐股票,用户享有买卖点提示,稳步获利为诱饵,将我加入一个“股票交流群”的QQ群中,被忽悠洗脑。

2、有一个群里的托加了我QQ,说他加入李老师用户了,说李老师这个会员票挺好的,说他老师指导的股票赚钱了,说他加入的39800元一年的,我后来才发现这个人也是个托。

3、与此同时,群里还不时有人拉我私聊,所说之话也进一步从侧面印证了群主所言不虚。在一个托又一个托的引诱下,精心编织的陷阱里,就找群里的一个群成员的聊天,从侧面验证了加入会员的可行性。据说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赚回会员钱,非常满意,服务也很好。事后回想,这个是个托,和群主一唱一和,我就信以为真了。

4上当受骗的过程:一开始他们让我交一年服务费用19800华盛版,我和他们讲价,杨帆说我这种情况和公司申请,最后他们给了多一个月的会员期,我2013327号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转款19800元,谁知,以后的一段时间里建仓的股票跌多涨少,老是割肉转仓。我找杨帆说怎么回事,杨帆就解释说你交的钱是技术股,会随大盘起伏不定。只有买了他们的兴盛版用户才会有私募内部消息涨停板的股票,在群主杨帆的诱骗下在410从网上又汇了(20000元)买了他们的兴盛版用户资格,但是接下来他们给的股票还是垃圾票,跌了就让你补仓,实在不行了就让你换仓,损失不断,群主杨帆所说的什么内部消息票一概没有,百度之后才知道,有不少人和我一样遇到了完全相同的股票软件网络欺骗行为,而来源地大都是郑州。


真诚的恳请郑州证监局、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鸿盛马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利用炒股软件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谢谢!

举报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TEL:13*******29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20 18:01: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但是案件办理需要有报案、受理、询问笔录、证据收集、侦查等环节,我们版块的交流平台只是方便大家进行一些业务问题的咨询,和收集意见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的工作,不具备办理案件的条件和执法能力,案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到派出所报案处理。
在此也要告诫广大网友,请不要随意相信QQ、飞信、微信、微博等交友平台及网站的一些信息,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板凳
发表于 2013-9-15 10:29:15 |只看该作者
请平台管理将我们的源源不断的被骗者的愤怒,转达到当地主管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我们衷心的感谢你们,让骗子早日去他们该去的地方——监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地板
发表于 2013-9-15 10:42:59 |只看该作者
这些卑鄙贪婪的股票骗子捏造事实、虚假宣传、偷税漏税、非法经营、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制作虚假交割单,靠群里的托取自导自演,自问自答,骗取股民信任,恶意欺诈全国股民钱财,骗子骗取股民的血汗钱必须血债血还,必须一次性全额退款!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5#
发表于 2013-9-15 10:45:34 |只看该作者
希望郑州政府部门严肃重视郑州大量注册公司利用销售炒股软件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恶性犯罪行为,极力维护郑州形象!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6#
发表于 2013-9-15 10:47:22 |只看该作者
你好,我在网上别一家自称为股票内部消息的公司,我买个软件,9800元,却没有给我提供过票,我被骗了,怎么追回我的损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7#
发表于 2013-9-15 11:11:29 |只看该作者
严惩骗子,还成千上万受害者一个公道,郑州的父母官你们是怎么了?那么多举报的帖子,你们视而不见,看着受害者煎熬在水深火热中,法理难容,天理何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8#
发表于 2013-9-20 12:26:28 |只看该作者
请郑州市公安局主动按我们的举报线索侦查立案,早日帮我们追回被骗款,我们会感谢你们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9#
发表于 2013-9-26 13:56:20 |只看该作者
举报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金融诈骗、非法荐股、欺诈消费者、偷税漏税、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区分局的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在外打工者,也是一名刚学会炒股的普通股民,举报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一、 投诉举报对象:
            公司名称: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附:骗子公司相关信息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39号4号楼1单元25层2502号
         公司法人:陈国永
         开业时间:2012年12月29日
         注册号:410*******35212
         登记机关:郑州工商局金水分局
         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万元
         目前状态:正常经营
              收款人:常卉
             开户行:中国招商银行郑州分行
              帐号:6225  8838 0164  7186
             骗子瑞东群号85255964。
             瑞东QQ号78391762。
             后又改为龙啸QQ 282017746。
             客服QQ号1961337768。
             瑞东名字赵瑞东(同音)。手机号15*******65  18*******36。
    目前除了客服之外其他人QQ、手机都联系不上。
    恳求政府为我们做主!!!恳请工商部门为我们做主!出门打工实在不易!!!就这些血汗钱白白被骗走!   这段时间一直内疚对不起老婆!老婆刚怀孕不久,我也是想多赚点钱,结果却上骗子的当。              
    希望违规者不要执迷不悟!年纪还轻!多做对社会有益的事!否则面对人生面对善良的人你们情何以堪???面对养育你们的父母情何以堪???           
      二、投诉举报请求:
       1、请求依法查处被举报人所在的公司虚假宣传,捏造事实,利用托自导自演,自问自答,伪造虚假交割单,给消费者造成假象,恶意欺骗消费者。被举报公司及有关人员涉嫌骗取巨大数额钱财。
       2、非法经营,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却推荐股票。涉嫌非法私募,扰乱证券市场。
       3、追究其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4、请求对被举报公司在工商部门做预警处理,防止恶意变更、注销。请求冻结被举报公司帐号,保护众多受骗股民的财物
       5、请求责令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将所骗的钱财尽快一次性全额退还给受骗者,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三:受骗经过:
2013年4月,正在家里上网的我无意中被一个网名叫“瑞东QQ78391762”的人拉进了一个QQ群85255964,在群里,群主天天大吹特吹他们公司如何有实力,说他们有专业的分析师,有可靠的内幕消息,每次开盘前都会提示很多股票,一只股票就能赚15~30%,还吹嘘他们的售后服务是如何如何的好,信誓旦旦地保证只要我成为他们的客户,一定让我赚到钱。群里天天有人上传涨停截图,并时不时地上传用户交割单截图,说某某某、某某某一天之内进账多少,其中有一人在短短的时间内赚了3万元!怎样才能成为他们的客户呢?那就是花19800元跟着他们操作,免费提供软件,直接告诉你买卖点。他们吹嘘说,软件不仅能大大提高你的成功率,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旦成为他们的客户,到时候自己只要跟着操作就可以了。每天给我发祝福信息,给我发一些别人赚钱的图片,过几天给我打一次电话问我考虑的怎么样了。后来群里的“托(网名加菲猫)”(后来才知道),故意加我私聊,说买了之后每天都赚,过了一个星期还说要买车,问我现在什么车好,他也给我发了他买的股票,也确实在涨,“托”的一席话让我彻底放松了警惕, 2013年5月29日群主“瑞东”给我打电话问我考虑的怎么样了,我说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钱,他说他们公司现在搞活动内部价10000元,到月底就结束了,我当时一心动于是5月31日向鑫之成公司转了10000元。没想到,成为他们的客户后,他就对我说要我退群,说怕群里有人找我要票,我当时也没有在意,结果还是被踢出群了。对方推荐的第一只股票就让我亏了不少。我问他们:你们不是保证让我赚到钱吗?为什么让我亏了?对方说目前股市行情不好,让我放心,不要着急,跟着他们做绝对挣钱的,叫我再等等,我就问那个“托”网名加菲猫,结果他就下线了,过了两天就把我删掉了,此时的我意识到上当受骗了,于是上网查询还知道被骗的人还真不少,后来有一个网名交“爱尔兰”的人说她要到钱了,让我加一个群说里面都是受骗者群名“大家一起来维权”,我就加了进去,结果给我说想要回损失先要付20%的手续费,我当时一想就觉得不对劲马上就退出群,把那个人也就删了。真诚地恳请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工商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郑州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虚假宣传提供非法荐股服务,欺诈全国股民巨额钱财的恶劣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诈消费者、非法荐股、非法经营等恶性犯罪行为,以免更多人上当受骗。责令郑州鑫之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所骗款项,对受骗者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给予必要的经济的补偿。
    举报人:董生  QQ号79048916     手机13*******2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10#
发表于 2013-12-6 15:40:10 |只看该作者
工商行动起来,大展身手的时机到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1#
发表于 2013-12-6 15:40:13 |只看该作者
坚决找骗子,政府要作为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2#
发表于 2013-12-6 15:41:27 |只看该作者
政府你要作为啊!要不骗子太嚣张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13#
发表于 2013-12-6 15:42:34 |只看该作者
职能部门行动起来呀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14#
发表于 2013-12-6 15:43:13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河南骗子横行?政府不自责么?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15#
发表于 2014-3-16 08:11:55 |只看该作者
其罪一:欺诈消费者,非法经营,擅自离开注册地址办公:该公司以能为股民推荐股票,用户享有买卖点提示,稳步获利为诱饵,骗取广大股们每年的信息服务费,进行非法获利,受骗上当的股民无数,并且还不断有股民在上当受骗。
  其罪二:金融诈骗:采用非法经营手段,以占有股民的钱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大量股民的大额钱财。足以够成诈骗罪!
  其罪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在没有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情况下,非法向股民推荐股票。
  其罪四:偷税漏税:骗取众多股民数万却从不提供发票,涉嫌偷税漏税。
  其罪五:财务税收造假:《公司法》规定公司收入支出必须使用对公账号。你们骗取钱财所使用的都是私人账户。


  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法人”陈国永的身份证号码为:410*******12043112,家住河南卫辉市柳庄乡大张庄村6组;
  鑫之成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卉的身份证号码为:410*******11158085,家住河南省巩义市米河镇小里河村前营路18号。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16#
发表于 2014-4-16 20:56:09 |只看该作者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17#
发表于 2014-6-5 14:03:54 |只看该作者

政府你要作为啊!要不骗子太嚣张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9 03:1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