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新郑市孟庄镇碾卢村党员及村民,向党及政府反映问题.
1、孟庄镇碾卢村第三村民小组卢永彬犯诈骗罪,被新郑市法院于2011年1月19日判决书为:诈骗 罪,判三缓四,监外执行。
2、孟庄镇政府纪检书记秦书军,包碾卢村镇干部:付玉宝,现任碾卢村支书及村长职务田国妮,为卢永彬充当保护伞。(明知卢永彬是一个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
3、经过镇政府干部:纪检书记秦书军、安全办主任付玉宝及村支书、村长田国妮,宣布服刑犯卢永彬为村委员及文书、会计等要职务。
纪检书记秦书军和村支书、村长田国妮说:如果有人向上反映问题,最终还是到镇上我这里和村里田国妮那里去解决。你们反映也没用。所以:在我们村上引起了党员和群众很大的不满和愤恨。但敢怒不敢言。因为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就能当村干部,群众对党及政府非常失望!希望党和政府给予调查和查案解决。还法律一个公正!还百姓一个正义! ------碾卢村部分党员及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