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工商局:
向你们举报一个巩义市奥龙港湾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强制消费,合同诈骗的事实真相。2010年,巩义市奥龙港湾在开发时,给我们说,他们要在小区打地热井,给我们提供地热水,欺骗我们签下了热水费这个收费项目。在前一段的烟草局,新华办团购房大会上还说“在其西南角打了1000多米的地热井”。目前,房子快要交工了,我们发现他们没地热井的手续,要求查看时,他们才说根本没打地热井,该地也没地热资源。但是热水费照收,(这个热水费还只是配套费,将来的热水还得另收),他们说的给井水二次加热(该地盘上有一口老井,这口井是老水泥厂的老井,水的用途是普通饮用水)。井水加热可以收配套费的话,那自来水加热不也可以收了吗?这个事实一涉嫌了虚假宣传,欺骗了广大的购房户。二涉嫌了强制消费,对水的加热,我们自己完全可以。他们当初许诺的地热井没有了,用井水二次加热来糊弄老百姓,强制收费,这个合法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