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现在挂在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属于绿东村派出所的集体户口,2011年随老公来到喀什,并考取喀什的特岗教师,在喀什买房安了家,稳定后有了孩子,孩子的准生证在郑州办理的。老公户口在贵州六盘水,也是集体户口。为了以后孩子上学方便,想把我的户口迁到喀什,孩子的户口直接落在我的名下。我按照喀什地区的户籍管理规定,在郑州开了户籍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喀什落户时,户籍管理人员告诉我,孩子不能随我一起落户,要求必须在郑州落户后再迁往喀什。
我想问的是,像我这种情况,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目前夫妻双方均不在郑州居住工作,孩子的准生证在郑州办理,母亲是郑州市集体户口的,如何给孩子上户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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