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郑州市二七区升龙世纪花园二区的居民。现向你举报二七区文化局张凯(副局长)、王宏(稽查队)、李秋芳等人不作为,违法违纪为“康艺网络会所——网吧”办理相关违规证件的事实。 一、严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见附件一) 二、我们从2014年4月17日至今,多次向二七区文化局反应此违规事情,二七区文化局无回复。万般无奈情况下,我们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二七区书记汇报,得到二七区区委督查室的回复。我们对区督查室的回复有疑问,疑问如下: (一)区委督查室回复,该营业网吧与二七区人和路小学道路距离为370米,而我们请具有国家乙级资质的河南省拓普天地有限公司测量的道路距离为165.288米。(见附件二、三) (二)区委督查室回复的“康艺网络会所”与二七区人和路小学围墙直线距离为201米。而托普天地有限公司测量结果为111.963米 。(见附件三) (三)我们通过百度地图测量“康艺网络会所”与人和路小学的直线距离为127米。(见附件四) 三、暗箱操作,违规办证。装修期间,在向二七区文化局反应无果的情况下,我们向郑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反应,执法支队给我们的回复是已经将其的筹建书收回。试问:在没有筹建书的前提下,二七区文化局为何在一个月内违规操作,为“康艺网络会所——网吧”办理证件。 以上我们反应的问题一切属实,恳请领导能够实地调查,严格查处二七区文化局张凯(副局长)、王宏(稽查队)、李秋芳等人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欺上瞒下,明目张胆,牟取私利等违法违纪的恶劣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