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秀佳苑b区业主,因为物业公司现在没有办理下来青秀佳苑b区物业费收费许可证,所以我小区大多业主拒绝缴纳该项费用,物价局也已经明确要求物业公司整改,禁止边办理边收费。
现在我们遇到这样一个问题,物业在对于我们行使合理权利的业主,暂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去别对待,甚至不服务,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怎样去维权,举报投诉?
写到这里,我想起原来一个真实的新闻,说是某物业公司(不是亚新,亚新总是很积极的用各种手段哄骗,威胁业主来缴纳)总是在年底收物业费,如果在收费之前出事了,物业公司以没有缴费为理由推脱责任,但在收费时却以已经享受过服务为由来收取。
同理,现在物价局正在督促亚新物业办理此手续,也就是说,办理好之后我们业主会补交之前的物业费,所以我们必须延续性的享受到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否则,和那新闻中的笑话公司又有何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