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
您好!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百度搜索“恶臭”解释:“恶臭是各种气体(异味)的总称”。根据国内外有关论述,可将恶臭定义为:凡是能损害人类生活环境、产生令人难以忍受的气味或使人产生不愉快感觉的气体通称恶臭。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居民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开办产生恶臭、粉尘污染的修理、加工等服务企业,不得贮存、加工、制造或者使用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在其他区域向大气排放恶臭等刺激性气体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影响周围居民。
该行为目前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