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崔春香,是高新区石佛镇百炉屯村村民,育有一女,为了孩子我出外地打工,我和我女儿的承包地一直由我父母代管,2008年我父亲去世,我弟弟崔艳军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背着我母亲把我和女儿的口粮地以高价院的形式卖于他人,我知道后,多次讨要,崔艳军均是以极其恶劣的态度拒绝,我多次去村委、办事处反映也没有结果,现在我们那里马上面临拆迁,我不明白,崔艳军强卖他人口粮田,严重违反土地承包合同上面的法律条款,私自改变口粮田的使用性质,作为政府部门为什么没有人管,我只想要回我和女儿的口粮地,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咋会这么难?希望各位领导百忙之中能给我一些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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