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底,郑州市市委宣传部来我大孟镇考察三级网格长,当时,吴斌是闫堂村的包村干部,按规定应该由闫堂村村民去评议他的工作及表现,但是,吴斌作为一个镇政府人员利用职权和个人关系欺上瞒下,让我村(我是岳吴庄村村民)全体干部通知群众代表和部分村民去镇里开会,当时在镇里是罗长喜主持会议,给我们每个人发一张表格,叫我们评议他工作的好坏,并且对我们说“如果宣传部人员问你们是哪个村的,叫我们撒谎说自己是闫堂人”,我们村民才知道上当了,被吴斌利用了,当时走也走不了了,通知我们去镇里开会时全体干部都不知道要去干什么的。因为我们是岳吴庄村村民,为什么叫我们说自己是闫堂村人?如果他在闫堂村工作到位的话,为何还要“借”我们岳吴庄村村民去评议!考察干部难道不应该实事求是吗?为何还要弄虚作假,借人评议呢? 结果,为了帮助吴斌“评议”,干部和代表等20多人在大孟镇的 薛三饭店 一顿饭花费了我村1200多元(吃的火锅),请问此类政府人员当三级网格长合格吗?!请上级调查处理此事件,还我村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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