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河南省郑州雅居乐国际花园2#、3#楼的业主,我们怀着气愤的心情,揭露郑州雅居乐地产公司违规售房,使业主蒙受巨大损失的事实。
郑州雅居乐地产公司2014年5月19日在中牟房管局取得预售房许可证号ZM140026,该证显示雅居乐国际花园2#、3#、5#、11#为同一个预售证。
据大多数业主反映,雅居乐在2#、3#楼开盘前多次表示2014年只出售2#、3#楼,5#和11#楼明年才会销售,且会大幅涨价。致使2#、3#业主在并不知情5#、11#按法规规定应该同时开盘的情况下提前购买,并在此后2个月内发售了11#楼,价格下降500-1000/平方,降幅超过10%,令业主们受到巨大经济损失。
郑州雅居乐公司在发售过程中,严重违反住建部【2010】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规定,并违反第二条“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等规定,在5月31号发售2#、3#楼盘,7月26号发售11#楼盘,5号楼至今未发售。且在5月31号开盘现场也没有对预售证中的2#、3#、5#、11#楼预售方案和价格公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我们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伸张正义!并责令雅居乐公司限期对2#、3#楼的业主无条件全款退房。
我们于2014年8月13日下午将该情况向河南省住房与建设执法监察总队反映,该大队答复,因为住建部【2010】53号文不是法律法规,所以无法受理,他们会将该问题反馈给中牟县房管局。2014年8月14日得到监察总队的电话答复,中牟县房管局会要求雅居乐方面提供书面材料并尽快开盘。而对于我们受到的损失,监察总队的答复是让我们自己去找开发商解决。
我们对此答复非常的不满意。
第一,如果不是相关法规,为何会出现在住建部的网站上?而且既然有法规,为何河南省建设厅的执法监察总队会说没有相关的处罚条例?我们相信政府出的文件一定是全面的、完整的。执法监察总队是否真的可以不进行正式的受理?
第二,因为中牟县房管局的监管不严,以及开发商的违规售房,造成我们在购房时失去选择权和知情权,业主们在受到蒙蔽的情况下购房签约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我们认为中牟县房管局应该在确定郑州雅居乐违规售房时马上停止其网上签约,以避免更多人受骗,并且应立刻协调开发商妥善解决老业主问题。中牟县房管局的做法是对老百姓不负责任。
第三,住建部【2010】53号第二条提到,对于以上情况要严肃查处,而处理结果仅仅是责令尽快开盘。何谓严肃查处?
第四,这不得不让我们联想到里边是不是有灰色内容。如果政府颁布了法令,开发商可以违规操作,还可以对被骗群众不负责任,事后只需要写个材料,那哪个开发商不愿违规??
第五,主管政府部门都没有正式的受理我们的诉求,连个正式的回答都没有,只是电话通知一声。我们实际受到的损失也没人管,那谁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请住建部的领导能够尽快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此问题,我们半辈子的钱都花在这上面,却被骗买了不想买的房子,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快速介入,令郑州雅居乐公司限期无条件全款退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