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砂场位于杨庙大桥下,名称为荥阳市崔庙镇山河砂场,经营者为丁国军,崔庙镇盆窑村丁庄组人,于2013年8月27日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加工销售机制砂,该砂场具备营业执照,不属于非法生产企业。后经询问该砂场负责人丁国军得知,该砂场选址占地原为修建杨庙大桥项目部租用该组的临时用地,大桥建成通车后,项目部未能及时复耕。此后,该砂场负责人又与该组签订了租赁土地协议,在此建了荥阳市崔庙镇山河砂场。该砂场占地大约1.5亩,以每年1.4万元租赁该组土地,于2014年2月份到期,租地款已支付该组,使用期为一年。
处理措施:鉴于上述情况。10月30日下午镇工业办公室已与丁国军商量后并达成一致意见,由工业办公室先将机器加锁,并实施断电措施,督促丁国军尽快将砂场内石砂拉走。同时,由于该砂场处于大桥下面,正处于河道治理范围之内,且河道专项治理即将开始动工。所以,责令该砂场在1个月内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另行选址再建,以确保杨庙大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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