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天然气问题:
物业公司称“天然气属于小区物业配套设施,置业施工方应在交房前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物业验收、日常维护。物业方已经多次与置业方沟通协商,且多次配合派人配合施工方和天然气公司,验收业主的厨房装修情况是否符合天然气的安装要求,并逐个打电话确认业主到场配合验收。前后经历四个多月29号楼厨房装修基本全部符合安装要求。近期,与置业方沟通天然气表的安装时间,置业方的回复是:天然气公司没那么多表,几个小区再排队等天然气公司安表。多次询问,还是同样的答复。”
二、 配套设施与服务问题:
物业公司称“按照业主与置业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电动车棚、绿化、门禁等属于小区物业配套设施,应由置业建设单施工建设完成,交付物业验收、日常维护。”
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尽快跟开发单位联系,完善小区内配套设施、设备。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给业主带来更好的服务。
三、 关于电梯问题“
物业公司称“电梯五方通话正在筹备中,具体时间还要等开发单位通知。合格证没有在小电梯内公示是因为现在正是装修期。”
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将电梯合格证和救援电话进行公示。
四、 收费问题:
物业公司称“物业在更业主签的合同当中是1.85元,实际收费是1.6元。”如果对物业费有质疑可以咨询物价部门。
最后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针对此事件对事件的发生过程进行深度分析,让大家都意识到突发事件对业主的影响和日常工作巡检的重要性。下一步物业公司将加强这方面的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更好、更快的服务好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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