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位于索凌路和普庆路之间的宏达路,北侧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竟然被普罗旺世房产商强占,舆论哗然。坐拥亿万资产的房产商依仗自己有后台,公然将原来的人行道强行变成自己的地盘,将公共资源永久霸占为自己的私产!不仅如此,他们紧接着又把禁行标志设到非机动车道上,将非机动车道也圈为自己的地盘!现在,这段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全被他们强占,如此恶行在全省甚至全国也是罕见的!现在,行人和非机动车只有走快车道,造成人、车混行,乱象丛生(详见附件图片)。 众所周知,宏达路早已修成通行在先,而普罗旺世房产商盖楼在后,可以想见,有关部门是不会发给该开发商抢占公共道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吁请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制止恶行,还世人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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