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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扣老年代步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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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8 17:23: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等待时间

17679小时:41分钟

近见郑州查扣老年代步车,不少人都有一些看法:  

老年代步车的出现,给老年出行带来了方便,使老人也能象年轻人一样较远行走了。这是我国老令化社会的必然产物,也是一种新生事物,是尊老爱老的表现。都有父母,都会白头,都会行走不便,有人会说:老年车开的慢影响我的速度,岂不知速度低并不会增加事故。飞车族们也会老,不要嫌老人慢慢腾腾挡你路,你下来步行二里就知老人的难。同情老人还是要权衡利弊呀 ,老了挤不动公交了, 让座的人也少了,有个代步车也是必然的,车子不快能遮风挡雨的 多好,家里都有老人, 想个合理的办法来治理。想想老人的难处,宽容点吧。老年代步车是老年人的理想工具。不要再害可怜的老人了,给他们点方便吧。老年车会出啥事故?【2011年,全国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你可以查一查这六万多死亡中有多少人是老年代步车撞死的。我同情老年人,但我不同情个别人冒充老年人把老年车开的飞快,或开着老年车拉客营运。建义把老年人身份证当作驾驶证对待,真是老人开老年车就行个方便吧。郑州交警有关部门说老年车危险不安全,有人说危险,老年代步车真如你说的那么危险吗?你是睁着眼说瞎话。算一算开汽车的事故率就知道啦。老年车有危险,电动车有危险,下煤矿有危险,,,,,,你说说干啥没危险,就连你在写那篇文稿时也许会因喝水被呛死的危险,难道不会吗?要想没危险,处处都要小心,难道不是吗?喝酒开车,骑电动车飞驶,下井不尊操作规程,都会有危险,说到交通条例不准老人驾老年代步车上路,那只能说明国家的法律滞后,也许某些制订法律的人可能没爹,要不就是他爹出门有轿车坐,所有没轿车可坐的普通人家的老人出行权不在他考虑之内。不是要和国际接轨吗,人家80,90岁可以考驾照,可以跳伞。希望以后别再盯着老年人的车说事啦,要是你没啥事的话,就深入基层听听老百姓说些啥,做一些贴近老百姓的事,别再做哪些些侵犯公民权利,伤害弱势群体利益的事了。旧时达官贵人八抬大轿出行鸣锣开道,推车挑担的躲避不及被踢倒道旁,行人侧目路边。现今各种高级轿车公务用车,肆意进占行人路权,自行车路权,人力车路权···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撞死了行人,撞死了骑自行车的,很少听说有行人撞死了机动车,骑自行车的撞翻了汽车。管理者应该转变一下立场,以人为本多为弱势群体考虑。至于汽车撞汽车,那是强者相互博弈的游戏,虽然每天都有N多起恶性事故,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N多万 人,好像管理者并不犯愁,也没啥高见发表,盯上弱势群体倒振振有词慷概激昂一通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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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9 08:31:14 |只看该作者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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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9 10:11:52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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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9 10:29:59 |只看该作者
说的很又道理。但是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还是遵照法律的规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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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2-9 12:17:33 |只看该作者
利用老年代步车搞营运的人有,应重罚。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一般不会以此为生或养家糊口,堵不如疏导。一般市内老年人有乘坐公交免费的优惠,远途游玩用也有些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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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2-9 18:48:40 |只看该作者
      政府和社会应该多关心一下老年人的生活,多给他们提供一些方便才是,只要他们不是利用老年代步车搞非法活动建议都不要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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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2-9 20:44:51 |只看该作者
任何事都有不同意见。必须考虑大多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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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2-10 08:30:30 |只看该作者
规范交通从各方面做,非常支持查扣!

点评

王泉水  家家都有父母在,人人都有白头时,关心老人显现爱心,也是中华美德光荣传统。有人可能没父母——早死了,他自己没孩子——不能为父母,他不会白头——英年早逝。所以他不会关爱老人,不会想到老年人的需要,老年人的   发表于 2012-2-1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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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2-10 11:21:20 |只看该作者
最好是由政府牵头成立组织,规范管理,符合自用车标准的,发放统一醒目号牌,标明用途和规定行驶线路区域和有效期,一旦发现营运取缔资格,我若用电动三轮车就为接送自家孩子上学。平常外出远一点的都坐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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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2-12 01:16:15 |只看该作者
支持。可纳入规范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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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11#
发表于 2012-2-13 17:30:48 |只看该作者
        根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观光车都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机动车上路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个是领取机动车牌证;另一个是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所以在郑州市区不能驾驶老年代步车。
        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管理范围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其中老年代步车、观光车均不在此列。而机动三轮车在郑州市区内,属于禁行车辆,也不得进入市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除此以外,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号牌的申领是机动车登记程序。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老年代步车和观光车不在《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因此不能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牌证,因此上路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对于机动三轮车,只要牌证齐全,是可以上路行驶的。但在郑州市建成区以内对机动三轮车是禁止通行的,因此机动三轮车在郑州市建成区内也不能行驶。
        交警的职责是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减少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发生,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因此对于不能取得机动车号牌的“老年代步车”和“观光车”,上路行驶本身就属于违法,上路行驶交警将依法查处。

点评

qiyashe  同在共产党领导下,为什么不管生产厂家,不管销售渠道,而要在最弱势的群体上下手?现在代步车厂家很多,销售商多如牛毛,你们偏偏选择性失明  发表于 2014-3-12 09:58
dzxtq  没有一点新意 很多违法事情不去之理 专拿老年三轮车说事 能让人理服吗  发表于 2012-2-2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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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12#
发表于 2012-2-13 17:33:02 |只看该作者
关于政府和社会应该多关心一下老年人的生活,多给他们提供一些方便的建议,可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因为这是个社会问题,不是我们一个部门可解决的,也请广大网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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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13#
发表于 2012-2-13 17:34:29 |只看该作者
关于政府和社会应该多关心一下老年人的生活,多给他们提供一些方便的建议,可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因为这是个社会问题,不是我们一个部门可解决的,也请广大网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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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2-14 10:12:07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主的意见,我父亲今年60出头,去年底刚买了一个老年代步车,才没用几天就说不让开了,他现在每天外出必须去挤公交车,还要步行很远,太不方便了。

政府不能总是搞这种一刀切的政策吧,总要考虑一下老年人的实际生活需求吧,谁都有老的时候不是,难道就因为变成老人了就被剥夺了谋取生活便利的权利。尤其是老人,出个门啊,买个菜啊啥的才应该有个便利的交通工具!

而且就算是要查扣,也要分分清况吧,如果真的是不满60岁,并且凭老年代步车私营的,就应该严查严扣,但如果的确是为老年人代步服务的,就应该鼓励的啊。

话再说回来,如果真的需要为老年代步车上牌照、办车本,这也可以接受,可是凭啥规定办了证上了本儿还只允许在三环外跑呢?难道老年人都活该被撵到三环外居住了?这是哪个朝代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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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2-15 08:35:53 |只看该作者
希望有关部门真正以人为本,体谅老年人的难处,区别对待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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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2-15 10:54:59 |只看该作者
尊老爱幼是社会的责任也是一种美德。尊老爱幼不是怜悯老人,是发自内心的关心。君不闻“老吾老及人之老”,让社会多一份关爱,多一份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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