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州市卫生局各位领导:
巩义市西村镇窑岭村卫生所法定代表人贺民英自2013下半年至2014上半年,短短的不足一年的时间就非法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近3万元,巩义市卫生局已查明,但只是给与轻描淡写的处理。这种非法盗取国家钱财的行为形同抢银行,应该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但当事人现在却逍遥法外,望有关单位给与严厉的处理,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以彰显国家法律的尊严。
还有巩义市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本应该是挨家挨户让村民在同意的情况下自己选择签还是拒签的,但大部分都是贺民英本人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后,再把协议书交到村民手里。这是严重的违背个人意愿的行为,村民们敢怒不敢言,况且平时农民虽然参加了合作医疗,但在村里就用不上,形同虚设,群众反映具体表现是:村医是上世纪60年代左右的赤脚医生,业务水平有限,农民宁可去找不是合作医疗的医生看病。再则是村卫生所报销后的价格和其他农村医生相比还要贵。所以农民们觉得参加合作医疗没有用,也不准备再参加了。这等于让国家的合作医疗制度自动废弃,谁给了他这么大的权利。。。。。。。
处于痛苦深渊的西村镇窑岭村的村民们,强烈要求国家执法部门给国家蛀虫以应有的惩罚,按照法律该逮捕的逮捕。如果上级有关部门不给农民们一个合理的交代,他们将联名报案,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尽快调整村里的合作医疗制度,让合格的人继续履行国家的合作医疗事业,让农民真正得到好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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