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要求,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该园为公建民营幼儿园,在我局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标准为:保教费700元/生•月,延时服务费80元/生•月,假期留园费910元/生•月,餐费11元/生•月。如果该园存在乱收费行为,请您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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