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武镇胡村六组李金牛违法占地的情况说明
经查,此违法占地责任人是贾绵利,曾用名:贾金牛(李金牛、贾金利),于2011年7月份擅自占用广武镇胡村村六组土地4329.26平方米建饭店和鱼塘。我局于2014年7月9日对其下达了荥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4〕117号),处罚内容:1、责令贾绵利退还非法占用的4329.26平方米土地。 2、限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329.2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房屋面积404.4平方米、硬化面积1847.88平方米及鱼塘1522.96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3、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4234.84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水浇地94.42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127989.4元。
下一步,如违法当事人贾绵利拒不履行处罚内容,我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荥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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