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居民,合法生育了第一胎和第二胎,一胎和二胎都按照计生办的要求办理的准生证,并且按时参加孕检等,并且情况也都符合计划生育条例。
现在二孩出生后,在不结扎的情况下,白沙镇计生办只可以办理二孩入户口手续,不给开具到镇劳保所办理社会福利的所谓的介绍信或者说是条子,就相当于不结扎二孩没有地、没有社会福利等村民该享受的村民福利。这有点像是强盗逻辑,国家和省里早就不严格要求必须结扎了,为什么在郑东新区的农村就要这样。
我想问:
1、白沙镇计生办有什么权利和职责办理社会福利的事情。
2、难道不能上环吗,上环也算长效避孕措施。
3、白沙镇打着结扎的幌子乱收费,剖腹产的交一万块钱可以不结扎,那顺产的人就必须结扎,人是牲畜吗?收钱是不是乱收费?
4、为什么有的人,生了多胎,花点钱就不用结扎,难道是有区别的对待?计生办想创收?还是某些领导授意?这极大公平!
请帮忙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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