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郑市领导,我是许昌市襄城县的公民,4月26号开车从郑州开车回家,经过郑新路与双湖路交叉口时,由于没有交通信号灯,车辆轻微拥堵,我跟着前车缓缓行进,当时有一辆自东向西的华泰圣达菲静止状态等待穿过十字路口 ,当时我的车身快要完全通过,这辆车突然向前冲了一下,撞击到我的车后轮处(造成维修费用1300元),驾驶员是一个19岁男孩,他将其父亲叫来后就走了,我要求赔偿,他父亲不同意,说各修各车算了,我只能选择报警,半小时以后警察来了,而肇事者父亲叫来了一个姓马的人,老马称呼这位刘姓警官为老表,而且老马还诬赖说是我蹭住他们的车(我有事故现场和这几个人的照片,如需要我可以提供)。刘警官扣住我们的证件将我们带回中队,当时是下午四点左右,一直拖到下午6点多都不处理,肇事方一直不同意赔偿,刘警官直到下班后也不处理,而且吓唬我说,十字路口不管谁撞谁没有全责,如果非让我处理,你们俩先到后院每人扣3分,罚两百,车扣这里明天再来处理,处理完他不赔你钱我也管不着,不行你只能去法院告他。他们明知道我离这里远,故意刁难我。最后我只能认栽,自己赔自己。谁知这还没完,签完字按完手印,刘警官说今天看在老马的面子上,扣3分罚200元免了,每人搁这儿100元算了。我知道他们认识,反正又没开票,等我走了,说不一定就退给他们了,光坑我自己。到这里还没结束,到最后刘警官说明天你还得来,拿章的下班了。没章你拿了也没用。由于时间关系第二天我没去,而且怕得罪他,110回访我打了满意。这期间我去了两次总是没上班,最后一次好不容易见到了,由于天热,他还当着众人的面让我別掏烟了,渴死了,给我买两瓶水吧!为了办事我只能给他买了两瓶5块的饮料。直到前天这件事才算解决完。我在网上百度了关于交警6中队的事迹,确实不怎么样。这几次在六中队看到其他处理事故的情况,作风都差不多,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在我心里消失的无影无踪。他们院子里悬挂着“践行群众路线 规范执法 廉政为民”我一点都没看出,只看出四风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希望领导们及时处理这些不正之风,不要让他们抹黑了新郑的光辉形象。(PS:我现在只敢走高速,都不敢从龙湖镇过了。惹不起咱还躲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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