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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关于湖光新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2015年4月10日正式接到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157号文)通知,根据省发改委通知精神我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015年4月10日之前,若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协议约定期满后,不执行新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行为,您还可以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具的收费凭证到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举报。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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