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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荣城物业乱出租,金铭苑小区希望房管局纠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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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13:50: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7-8 19:16

  郑州二七区铭功路188号金铭苑小区公共区域面积很少,郑州荣城物业公司在小区里乱出租,现在他们又将小区内南门的公共道路出租给其他人占用,私自另建封闭铁门。小区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出租,而且南门公共道路还是消防通道,给小区的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希望房管局能够为业主主持公道,不要等到业主们上访或闹出群体性事件。

                                                                                                                     金铭苑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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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6-19 16:41:2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安排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了解,并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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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7-8 11:03:3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经向物业公司了解,小区2003年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1.47万㎡,物业费标准为每平方米0.26元/月,目前配备保洁、秩序维护人员7人。物业费每月收缴3800元(实际收缴率维持在90%左右)左右,人员工资每月至少9000余元,物业公司每月亏损4000多元。公司董事会多次召开会议欲放弃此小区,但在西后街社区的协调下,物业公司在亏损的状态下坚持服务。
       近期,小区隔壁郑州市第二木器厂两层小楼业主商议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用通道,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多次召开会议商议此事,并于5月6日在小区张贴公示征求业主意见,在无人明确告知反对的情况下,经社区同意,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前提下于南侧新建一大门,钥匙由物业留存,原大门保留。
       针对此事,我局已告诫物业企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如要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该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虽然已在小区内张贴公示,没有业主提出异议,但这种公示方法不能视为双过半业主同意,必须重新征求业主意见,按照大多数业主的意见执行。
       我局已安排二七区房管局物业部门工作人员到小区实地了解情况,也建议小区业主积极向我们提供线索,同时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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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10-17 21:23:08 |只看该作者
金铭苑物业要涨价了,涨多少无所谓,只要物业搞得好就可以。
作为一名业主,不知道物业公司配备的人员在干什么,至今未见过经理和管事的人,没有明确的公示,只见看门的2人、打扫卫生的1人在维持,出租房屋、汽车停放费收入都是多少、分那些类,都用到那里了?做生意的人、车辆多、乱放无人管理,纯粹属于商、住混住,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安全和持序,为什么社区不给物业安装监控?社区其他小区家属院都有。希望有关部门查一查。
建议:
若真的物业亏本也不行,凡事总得有人管,1抬高院内出租房屋的价格;2提高院内车辆停放的费用,特别是机动车和僵尸车;3提高不是业主的租住人员的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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