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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现就鸿基紫荆苑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答复如下:
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已与业主约定了地面停车收费标准且协议期限尚未到期的仍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待协议约定期满后再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
若物业公司存在未协议约定停车收费标准而收取此费用或在协议约定期满后不执行新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的行为,请您持物业公司开具的收费凭证到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举报。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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