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上装的高音喇叭被荥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一中队没收了。我想知道他们说联合执法,没收时没有一个人出示证件更没有人告诉我没收依据,就一句话政府开会决定整治。作为一个小老百姓就是辛辛苦苦做个广告而已。再说当时我在市区所以都没打开广播声音。当时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最多是有个条幅。去交警队问询得到的答复是领导说了不给。我想知道这到底为什么不归还我的私人物品。交警队和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利无限期扣留没收的公民私人物品。他们是上交还是过段时间自己卖了或者给自己的亲戚朋友。我们挣钱都不容易。作为执法机关对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以教育改正为主。遵纪守法几十年从没犯过法,没想到政府居然不给一次改正机会说收就收。收了还不还给我们。我不知道200块钱对于警察意味着什么对于我那是血汗钱。希望能够得到帮助,还一个小老百姓公道。就算是的确不会给归还了,好歹有个依据说法,而不是互相推诿,模棱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