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郑州市公安局纪委:我叫宋福群,男,45岁。家住中牟县刁家乡宋家村。今向贵单位反映中牟县公安局刁家乡派出所滥用职权办理案件一事。2014年8月9日,我家48袋大蒜【计2400斤,折现金3840元】,在家门口被盗,报案后,中牟县刁家乡派出所立案调查。经勘察现场并调取现场监控,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我村村民,随后将其抓获。事情到2014年9月4日,刁家乡派出所在事先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释放,并委托我村村主任宋红卫在村广播上公开恢复其名誉。我向刁家乡派出所提出异议,派出所刘文峰所长以监控不清,无法辨别为由,将本村村民释放。2014年10月8日上午去中牟县公安局投诉科说了这个情况,他们竟然不予理睬说案件太小,去任何地方都无人接待,没人管。我对中牟县公安局的作为很不理解,难道他们这样官官相护真就没人管吗?事情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中牟县公安局和刁家乡派出所竟然无人给我回复。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关注此事尽快破案,派出所是否存在徇私枉法,违规办案的事情,依法维护我的权益。举报要求:1,我家48袋大蒜被盗案件的事实真相查清楚。2,公安机关帮助追回我的各种损失。3,公安机关释放本村村民是否合法,若不合法依法追究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举报人:宋福群:电话: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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