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发布了[2014]119号文,整体来讲,是为了激活房地产市场,可以光发文,有用吗,有金融机构执行吗,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等等,这些都有用吗?
先说金融机构吧,有哪家银行允许首付付20%,可以申请贷款,有哪家银行可以执行下浮30%的利率,又有哪个银行简化贷款手续了吗?都没有。
再说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没有提高吧,现在贷款还要提供交纳的社保单,还要工资流水等等,这以前都不要的证明,现在都要提供,这是叫为老百姓服务吗?明明是卡住不让贷啊。我们没交社保为什么就不能贷款了,贷款和交社保有关系,这纯属于乱要,为难老百姓。现在商贷也不用要了,为什么公积金贷款,非要这些东西了,是领导想收礼吧。给省公积金领导送点礼这些都解决了。明摆着欺骗百姓。降低门槛,实际降低了吗,老百姓有几个交社保的,给私人打工,有时是自己做点小生意,那不交社保,就不让买房用公积金贷款,你们以为老百姓都像你们一样,有正规单位,给交社保,净是些乱规定。让老百姓买不起房,你们定这政策有啥用,发文有啥用。不起实际作用。
你们光发文有啥用,不执行等于白搭。不做实事,光说空话。
你们说救市,光靠几个有钱人,就能救活吗?还得靠广大的老百姓去消费,消化这些房子啊。这市场的房,光靠几个有钱人,都能买完吗,还得靠老百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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