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金峰金岸国际小区的业主,据个人核实2008年3月1日下发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收取公摊水电费,可是我们小区从10年一直收到现在,不交就给停水,领导关注这种违法违德的行为,帮我们平民百姓讨回公道,追回我们的血汗钱。请领导们百忙中抽出一点点的时间关注一下我们!
补充内容 (2014-3-28 09:01):
这两天就又要因为公摊的事情给我们停水,请领导们尽快制止这种无视法律,无视人道的恶劣行为!
补充内容 (2014-3-28 09:11):
不好意思领导,我还要补充一下,我们楼层四楼本是业主的活动场地,物业私自将场地封闭,承租给商户个人,还有墙面广告,停车收费费用私吞!
补充内容 (2014-3-28 09:13):
收我们水费,从来都是一个钱数,我们不知道是多久用的多少,只知道多少钱,不交就停水,公摊电费更是多出个人所有,我们也不知道我们用了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