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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力公司为什么拒绝收取?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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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1-14 14:15: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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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14-12-1 15:46

1、郑州/荥阳暖气费中的0.175元是否是通暖到家?
2、我们缴纳过暖气初装费,属于供暖小区,去热力公司缴纳暖气费时,热力公司为什么拒绝收取?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3、小区交换站属不属于供暖的必需品?换个话讲:没有小区交换站是否能通暖到家?肯定不能了,那么小区交换站必定是属于热力公司的必需品,应该属于热力公司的附属物,其供暖期间的运行费是否应由热力公司正常缴纳?
4、荥阳只有一家坛山热力公司,属于垄断行业,单方面定制供暖合同,将热力公司供暖的必需品、附属物(小区交换站)的运行费用以各种理由一年又一年的推脱责任,推脱给开发商/物业/业主委员会?如果拒签他们的霸王合同就拒绝供暖是否合理?
5、2013年热力费用是热力公司承担的,为何今年不承担?如果不该他们承担那他们去年为什么要承担?
6、煤从800元降至200多,热力能省下多少钱?既然供暖价格不变,那么省下的钱用作交换站运行电费多好。
7、开发商出资建的交换站,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候,产权已经转移给所有业主共有。为何热力公司还要下通知说,交换站产权属于开发商所有,需要开发商承担电费?缘由:威胁如不承担电费,开发商建的其他小区将不予并网供热。
8、政府每年都补助热力公司,2013年补助1400余万元,2014年又补助1000多万元。补助那么多钱为何还让广大居民分担交换站运行费?
9、2013年政府规定的交换站运行费用由热力公司支付,为何热力公司不予执行,又将电费让小区开发商/物业垫付。垫付的电费几万元,热力公司迟迟一年多还未返还。
10、是否可在火车站在往北重建一座热力公司来反垄断?
请发改委或其他政府部门为我们平民做主,马上供暖开始,请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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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18 17:18: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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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25 10:01:4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我局查实:热力公司只收取0.175元/㎡•天,没有额外多收取任何费用。针对各小区自建的交换站,热力公司和用户之间的产权划分“以交换站为界:交换站之前的一次网产权归坛山热力公司;交换站及庭院管网归用户”。交换站的运行管理费用应由产权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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