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1.位于龙湖镇祥安路检查官学院对面的龙湖壹号小区合同要求14年12月31日交房,至今已延期9个多月。 2.7月1日开发商有通知交房,我们要求提供房管局验收报告,结果他们拿的是空白表单,房管局根本都没盖章,我们因此绝交交房,他们表示会马上办理验收合格证件 3.9月份我们多次打电话询问开发商证件办理情况,他们表示正在办理,还说违约金只到7月1日。原因是他们正式通知是7月1日。明明还没达到交房条件,违约金不应该算到什么时候证件齐全,所有基本设施健全以后才行,他们算的对吗? 4.目前小区天然气问题:天然气只是小区内部通了,小区根本没有和 市政主管相连,距说是要等旁边的康桥溪塘建起来以后在接主管,人家要到17年交房,难道我们要等到17才能用天然气吗 ,这样合理吗? 5.小区物业费问题:小区物业费1.5元,可是小区连一颗树,一颗草都没有,根本没有绿化没有维护,为什么定价1.5,合理吗? 无绿化小区能住吗? 6. 小区电梯,合同有写是德国慕尼黑牌子的电梯,可是现场的是山寨牌子的,请问电梯具备安全条件吗?
以上,还请政府相关部门能帮忙确认解决,我们老百姓买房子都辛苦了一辈子,结果一直住不上,遇上这样强权的开发商只能仰仗政府,请政府能彻底为我们做主,让我们早日住上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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