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国家的相关法律1,对于规划配建的人防工程用于停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这意味着尽管产权不归投资商所有,但收益权归投资商,投资商可将人防工程出租用于停车,出租标准由投资商和业主协商确定。
2, 对于经规划部门批准专门配建的地下车库,根据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的《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新建商品房屋如果未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房屋,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归投资人开发商所有的地下车库,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进一步的约定。
小区名称:锦艺国际华都
地点:棉纺路4号
| [tr][/tr] 锦艺国际华都地下车库产权处在不透明状态,假如地下车库未计入公用建筑面积怎么开发商长期不申请办理产权,并且变相售卖车库使用权,使用权合同也不合法超过20年,这难免让人怀疑地下车库有部分已经分摊到公用建筑面积了,并且蒙蔽业主非法获取收益,甚至怀疑里面是否有相关部门的腐败问题。
请房管局回答或者公示
1锦艺国际华都(一,二,三期)地下人防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平方数
2非人防工程部分地下车库是否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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