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惠济区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社会实践活动是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置的课程内容,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喜欢参加的一种集体活动,各学校均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校外实践活动。
本次老鸦陈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到清明上河园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前,老鸦陈中心小学发放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征求家长意见,并按照 “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进行组织。活动中,委托河南行知塾旅行社有限公司实施,所需费用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1]2288号)文件要求收取。
因此,该学校本次校外实践活动组织、收费符合要求。
办理事项分管领导:秦军强,职务:教体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63639708;
联系人:李静,职务:教体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专干,联系电话:63650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