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关于中孚嵘园小区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已与业主约定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且协议期限尚未到期的,仍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待协议约定期满后再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014年9月1日实施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郑州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为:地面规划公用车位每车每月40元;已出售和定向出租的车位每车每月30元。
住宅小区内公共区域地面停车收费,应征得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收取,停车费标准不得超过郑州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
若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未协议约定停车收费标准而收取此费用,或者在协议约定期满后不执行新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标准的行为,您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具的收费凭证到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举报。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