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该小区物业为郑州伟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有《盛世之都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其中约定了物业费收费标准和机动车车位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该小区物业也于2014年8月18日得到了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的物业收费批复(二七价行服函﹝2014﹞71号)。由于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是2014年9月1日之前双方签订的,因此还应执行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有关物业管理的问题您可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调解。
如您对签署的协议有争议,可以参照《盛世之都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十三条附则第(三)项“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以及就甲乙双方之间的物业服务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的,可依据本协议向本协议履行地即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执行。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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