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奕实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增强该合村并城项目中商品房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后期商品房销售奠定基础,曾在位于郑州市建设路与桐柏路交叉口的展示中心进行了项目推广活动,对中原路南地块的1号、7号楼进行了内部认购,对有意向的客户收取了意向金,该行为属于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此,我中心已对河南国奕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该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停止一切认购活动,并对已收取的意向金进行退还。
目前该公司已对缴纳意向金的大部分客户进行了退款,对其他未能及时到该项目售楼中心办理退款手续的客户,该公司承诺将继续办理,不拖延。由于1号、7号楼所在中原路南地块因拆迁未结束,暂时不能开工建设,对已认购1号、7号楼不同意办理退款仍有购房意向的客户,待中原路路北地块建设的楼达到销售条件时可按照同等楼层同等均价的原则专供前期路南地块客户进行选择。
另我中心提醒各市民,在购房时请查看该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有风险,请勿认购,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