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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府闺女结婚没领证后分开了,是不是应该有房和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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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7 11:45: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鄢陵府农村闺女结婚没领证后分开了(算办过酒了,因找的是外地的,双方几个比较亲的人在郑州一起吃个饭),但户口一直在本村没迁出过,是不是应该有房和地!但是村里说,放过炮的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按法律来说应该有的。村里侵害了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宜。男女不平等。给点意见。谢了。

补充内容 (2015-1-7 11:50):
有一个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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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8 10:59:26 |只看该作者
有房有地。现在貌似没有重新分地吧,以前分给你的就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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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9 10:39:29 |只看该作者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由村民代表根据村规民约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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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30 18:56:16 |只看该作者
郭店镇 发表于 2015-1-9 10: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由村民代表根据村规民约进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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