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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鹿服装店又使用音响扰民 屡教不改 请予重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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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19 08:13: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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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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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9 10:39

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雅鹿服装店,昨天又开始使用音响扰民。这种屡教不改,无视法律,无视执法部门的商店,请给予重罚。

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1条规定,这种情况可罚款2000元以上。根据二七区政府文件规定:二七区执法局有噪声污染的行

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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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1-19 10:39:59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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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19 11:01:25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二七政办〔2010〕21号文件第13条:
(十三)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请对屡教不改的雅鹿服装店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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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20 08:49:40 |只看该作者
请依据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1条的规定,对雅鹿服装店噪声扰民给予2000以上的罚款。不罚款,他们屡教不改。

二七区执法局有处罚权。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二七政办〔2010〕21号文件第13条:
(十三)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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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1-21 14:43:58 |只看该作者
请依据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1条的规定,对雅鹿服装店噪声扰民给予2000以上的罚款。不罚款,他们屡教不改。

二七区执法局有处罚权。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二七政办〔2010〕21号文件第13条:
(十三)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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